人造溫泉設備相關設計規劃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溫泉旅游度假區分區規劃的原則和注意事項,第一溫泉旅游度假區必須進行功能分區,不能到處進行服務設施的建設,這是功能分區規劃設計的一項重要原則。第二,進行溫泉旅游度假區功能分區,首先應該考慮旅游吸引物的構建和保護;其次要考慮交通以及服務設施的便利性;第三,要留下一定的土地用于未來的建設。第三,針對不同規模的溫泉旅游度假區,其功能分區的情況應有所差異。每個度假區區域規劃的原則和注意事項都是大同小異,綜合型溫泉旅游度假區的文體休閑設施分區所占的比例要大一些,很多設有大型水上樂園、主題園區等分區產品,精致型溫泉旅游度假村一般沒有這些。第四,不同區位類型的溫泉旅游度假區,其功能分區情況也有所不同:客源型溫泉旅游度假區要適當增加康體休閑活動設施的比例;如青島海泉灣設置有劇場、奧特萊斯等分區產品;資源型人造溫泉旅設備游度假區由于資源條件較好,康體休閑設施的比例可以少一些,主要營造高端度假體驗。
由國家旅游局監督管理司、山東省沂水縣等地旅游局起草的《溫泉旅游服務質量規范》行業標準自2015年11月1日正式發布實施。可以參考水上樂園設計的資料,標準從水資源利用、功能區域與服務、安全衛生以及服務質量監測與持續改進等方面對溫泉旅游服務提出了統 一要求標準強調了溫泉與旅游的緊密融合,明確了“溫泉旅游”是以溫泉為載體,以沐浴、泡湯和健康理療為主要方式,以體驗溫泉、感悟溫泉文化為主題,達到休閑及度假目的旅游活動。人造溫泉設備企業在提供基本泡湯服務的同時,要圍繞體驗溫泉文化開展文化康體活動,給游客提供內涵豐富的溫泉休閑度假體驗。標準突出了硬件與軟件的共同支撐,將溫泉旅游服務場所劃分為接待區、更衣室、潔身區等10個功能區,明確了設施設備要求;對各個環節的服務流程做出規定,并著重強調了環保和安全等方面內容。